技能型人才申请在津落户条件

技能型人才申请在津落户条件


高等职业院校毕业、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,符合下列要求之一:

①不超过30周岁;

②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,不超过35周岁;

③具有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过40周岁;

④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过50周岁。


中等职业学校毕业、在津工作满1年,符合下列要求之一:

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,不超过35周岁;

②具有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过40周岁;

③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,不超过50周岁。


政策链接:

《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优化调整技能型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》(津人社办发〔2020〕36号)

《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实施“海河英才”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》(津人社办发〔2020〕83号)


转载来源: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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