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职称评审的条件

申报职称评审的条件

1、可以申报职称的人员范围

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,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,均可申请参加职称评审。

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,不再参评。


2、可以申报的职称类别

按照国家的统一设置,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,申报以下27个专业技术职称系列:

高校教师、自然科学研究、社会科学研究、卫生技术、农业技术、工程技术、经济、会计审计、统计、中专教师、技校教师、中小学教师、档案、文物博物群众文化、图书资料、翻译、律师、公证员、新闻、播音、出版、体育教练、艺术、工艺美术、实验、飞行和船舶系列。


3、职称级别

专业技术职称包括高级、中级、初级3个级别,其中高级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,初级分为助理级和员级。


4、 职称评审的重点

基础研究人才:侧重考察研究成果的质量及社会影响力;

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:侧重考察创新能力、创新成果和产学研结合等;

科技成果转化人才:侧重考察产值、利润等经济效益和吸纳就业、节约资源、环境保护等社会效益。



政策链接: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分类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津人社局发〔2018〕29号)


转载来源: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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